刘杨飞律师,辽宁省律师协会建设工程专业委员会委员,沈阳市律师协会建设工程专业委员会委员,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,建筑工程与房地产专业律师,具有十余年工程项目管理和法律工作的经验,曾先后在工程总包单位及建设单位担任经营部部长、副总经济师、项目经理和副总经理,在合作开发、土地出让、工程招投标、合同签订及履行、建筑工程计量计价、认质认价、人/材调差、工期和质量索赔与反索赔、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领域有着丰富经验。刘杨飞律师将工程行业心得与法律实务经验有机结合,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更为深入、精准的建筑工程与房地产专业法律服务,不仅担任多家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,更在诸多重大争议解决中为客户直接争得巨额利益,深受客户好评和信赖。与此同时,刘杨飞律师在建筑工程律师业务监管专项法律服务上取得突破,帮助施工企业或项目公司从法律层面进行风险识别和预控体系搭建,以诉讼证据为标准,完善量、价、质、期、资的管理和证据材料的收集,取得可喜成果,有效避免纠纷或诉讼的发生,维护了当事企业的合法权益。此外,刘杨飞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也颇有成果,在多个案件中取得了非常好的代理效果,如不起诉、免于刑事处罚、刑期实报实销等。刘杨飞律师还担任多家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,对公司治理、股东纠纷等领域颇有心得,深受公司客户好评。
典型案例节选:
诉讼:
1、东方公司与中建某局系列施工合同纠纷,胜诉利益1.5亿;
2、南通某建与鄂市开发公司施工合同纠纷,胜诉利益1.5亿;
3、南通某建与沈阳某开发公司施工合同纠纷,胜诉利益1.6亿;
4、潘某某与赤峰某开发公司系列纠纷案件,胜诉利益7000万;
5、南通某建与绥中某开发公司施工合同纠纷,胜诉利益3000万;
6、南通某建与抚顺某开发公司施工合同纠纷,胜诉利益2500万;
7、南通某建与杭州某公司分包合同纠纷,胜诉利益2000万;
8、南通某建与某人民法院施工合同纠纷,胜诉利益1500万;
9、南通某建与通化某开发公司施工合同纠纷,胜诉利益1200万;
10、南通某建与营口某开发公司施工合同纠纷,胜诉利益1000万。
非诉:
1、提前介入南通某建与河北某建设单位的结算纠纷,通过繁琐的材料准备和艰苦卓绝的非诉谈判,最终签订了6亿余元的结算协议及付款计划,为委托人顺利拿回工程款的同时,节约了巨额诉讼成本;
2、提前介入青岛某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的结算纠纷,通过完善竣工验收备案资料、核对已付款、完善索赔证据、把控结算过程,为委托人在诉讼外创造了数千万元的直接经济利益;
3、某国际机场改扩建项目,代表施工方与建设单位进行非诉谈判,成功完成合同调价及材料调差索赔,索赔金额达到合同额的30%。
擅长领域
工程建筑房产纠纷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债权债务
华律服务保证:该律师已通过平台严格身份验证,律师执业身份信息真实可靠,可放心咨询(咨询请说明来自华律网)